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读博”)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选拔对象为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的的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二)申请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成绩和科研条件:
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分≧75分)。
2、申请人应在所报学科领域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近三年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核心(含国内外重要索引收录论文)及以上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竞赛具体含: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以上提供的代表性科研成果须以第一完成人(含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共同一作,须排序第一)完成,学科竞赛须排名第一。学科竞赛获奖应有获奖证书或主办单位正式发文。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论文为公开发表(含网络在线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
其他申请条件按照《1024视频 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于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院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再补报。
(二)申请人按照学校公布博士生招生目录所列博导名单,自主选报导师。
(三)学院组织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资格审核小组,依据《1024视频 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对申请人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审核,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并将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5位及以上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面试、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分值×70%+学业成果分值×30%
复试成绩分值(百分制)= 面试成绩(百分制)×8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百分制)×20%
面试内容含专业水平、学术抱负、综合素质等内容。
学业成果分值计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申请 条件 | 项目 名称 | 内容与标准 | 积分数 | |
科研 成果 | 学术 成果 | 科技成果奖 | 国家级 | 100 |
省部级 | 50 | |||
国家奖励办备案的社会力量奖省部级 | 40 | |||
学术论文 | 一级及以上期刊 | 10 | ||
核心期刊 | 3 | |||
学术专著 | 独著或排名第一主编的学术专著 | 10 | ||
导师排名第一,学生排名第二的学术专著 | 5 | |||
专利 | 授权发明专利 | 5 | ||
学科 竞赛 | 国家级(含国际赛)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10 | |
二等奖 | 5 | |||
三等奖 | 3 | |||
省级(赛区)获奖 | 一等奖(特等奖) | 3 | ||
二等奖 | 2 | |||
科研 项目 | 科研项目(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 国家级 | 5 | |
省部级 | 2 | |||
校级 | 1 | |||
积分20分及以上学业成果分值赋分100分, 积分16分-19分学业成果分值赋分90分, 积分11分-15分学业成果分值赋分80分, 积分6分-10分学业成果分值赋分70分, 积分1分-5分学业成果分值赋分60分。 |
说明:
1、科研成果是指近三年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作者排名可为研究生申请者排名第一或者研究生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申请者排名第二,共同一作须排序第一。专利须研究生申请者排名第一。科技成果奖可为参与。
2、竞赛须为研究生申请者排名第一。竞赛具体含: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科研项目为研究生申请者排名第一,旨以学生身份主持的科研项目,含大创项目、新苗项目等。
根据规定,思想品德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在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员数大于指标名额数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其他
(一)凡获得博士推免生录取资格的学生,不再申请就业协议书,不得申请出国(境)留学攻读学位、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得擅自放弃博士录取资格,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二)被录取的博士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博士推免生,在未办理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手续之前,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或未能如期完成规定的学习科研任务等情况,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本办法由1024视频 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